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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宏源机电科技有限公司电动自行车(玩具车)、自行车、环境友好型涂料生产及喷涂加工转型、升级改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2-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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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宏源机电科技有限公司电动自行车(玩具车)、自行车、环境友好型涂料生产及喷涂加工转型、升级改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江苏宏源机电科技有限公司电动自行车(玩具车)、自行车、环境友好型涂料生产及喷涂加工转型、升级改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境影响评价的有关内容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电动自行车(玩具车)、自行车、环境友好型涂料生产及喷涂加工转型、升级改造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江苏宏源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江苏省丹阳市吕城镇工业园区;

投资总额:4380万元;

建设规模:本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电动自行车5万辆、自行车15万辆、儿童(电动)智能玩具车30万辆、水性涂料1200吨、高固体分涂料1100吨、粉末涂料300吨、喷涂加工金属件10万套、塑件15万套的生产能力。

二、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1)废气

涂料车间有机废气包括水性涂料和高固体分涂料生产过程中的有机废气及实验室喷漆试验废气,主要污染物为VOCs、颗粒物,喷漆试验废气经水帘柜预处理漆雾(颗粒物)后,经收集后一并通过“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15m高1#排气筒排放;涂料生产线粉体投料粉尘、粉末涂料生产线粉尘、铁件前处理抛丸粉尘、喷粉生产线喷粉产生的粉尘等含尘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收集后均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分别通过15m高2#、3#、4#、6#排气筒排放;金属件喷漆废气经水帘柜预处理后,与喷漆线烘干废气和喷粉线固化废气一并送一套“水喷淋塔+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经15m高5#排气筒排放;塑件喷漆废气经水帘柜预处理后,与烘干废气一并送一套“水喷淋塔+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经15m高7#排气筒排放。

本项目各工段废气收集装置未捕集颗粒物和VOCs、粉末涂料生产线挤出工段产生的VOCs、转印工段产生的VOCs、焊接工段产生的颗粒物等污染物,均为无组织排放。通过加强生产管理、加强车间通风及排风措施程度减小无组织废气影响。

根据预测结果,项目建成后各污染物的落地浓度占标率均低于10%,且各污染源排放的颗粒物、VOCs等污染物在环境空气敏感保护目标处预测浓度叠加值均达标。因此,本项目建成后,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及大气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现状,不会降低该地区现有的环境功能。 

项目无组织排放厂界浓度无超标点,不需设置大气防护距离。根据卫生防护距离公式,计算出本项目分别以涂料车间、粉体车间、喷漆车间、喷粉车间、试验车间等边界向外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以焊接车间边界向外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居民、学校等敏感保护目标,同时,在本项目设置的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禁止建设学校、医院、居住区等环境敏感目标。

(2)废水

全厂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体制,雨水、清下水经厂区雨水管网收集排入附近水体;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预处理,生产废水经厂内自建废水处理站预处理后,一并接入污水管网,排入丹阳市导墅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达到《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07)表2 的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排放标准的A 标准,最终排入鹤溪河,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建设项目通过采取消声减震,选用低噪音设备,利用建筑物隔声屏蔽,加强操作管理和维护,合理布局等噪声控制治理措施后,能有效地降低主要噪声源对外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标准。

(4)固废

建设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置,实现零排放。建设项目对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和利用后,对周围环境及人体不会产生影响,也不会造成二次污染,所采取的治理措施是可行、可靠的。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范及相关规划要求; 所采用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可行、经济合理,能保证各类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预测结果表明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和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较小;通过采取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措施并落实应急预案,项目的环境风险可接受。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结果表明公众对项目建设表示理解和支持。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及要求,采取有效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评价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其它注意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包括受本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简本,公众可与本项目的环评单位联系,查阅环境影响报告简本和相关信息。

查阅及反馈意见的期限为本公示公布之日起10天内。公众如需索取相关补充信息、反馈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时,可通过电邮、信函或传真方式,与环评单位或者建设单位联系。

五、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苏宏源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工

联系方式:18082097385

2、承担环境影响评价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苏州合巨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环评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1998号

联系人:汪工

电话:0512-68136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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